在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人员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理人员,另一类便是由各个批阅服务事务单位派驻到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
以我地点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例。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为深化行政批阅制度改革加速建造服务型政府而建立的集行政批阅服务,公共资源买卖,行政效能监察和社会公共服务功用一体的归纳政务服务渠道,现在共会集办理30个批阅办和8个公共服务机构,进驻人员近150人。
市政务服务中心是市政府直属参公办理工作单位,下设有归纳科、政务办理科、公共资源买卖监督科、信息科、人事教育科和监察科等6个科室。从上面信息可以精确的看出,在编在岗的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理人员,是参公人员,尽管运用的是工作编制,但参照公务员法办理,与公务员在晋职晋级、核定薪酬等等方面是相同的,也需要做参公挂号。所以说,在编在岗的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人能说是公务员。
各个批阅服务事务单位派驻到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便是各个单位的批阅办人员,这些人员相对来说就有些杂。由行政机关派驻而来,如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市乡村农业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资源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场管管局、市归纳行政执法局等派驻过来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一般都是公务员。而像消防救援支队这样的单位,归于军警人员,不归于公务员。还有一些单位如供电局、供水公司、天然气公司等等,这些都归于国有企业,其派驻过来的人员只能是企业人员,必定不是公务员。
当然,除了上述说到的这些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还有一些各个单位的临聘人员、劳务差遣人员,这些人员明显不是公务员。
综上所述,政务中心自有的在编在岗办理人员,是参公人员,可以说是公务员;由行政机关派驻到政务中心工作的在编在岗批阅办人员,是公务员;由军警部队、国有企业派驻的人员不是公务员;其他临聘人员、劳务差遣人员更不是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