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自然生态环境优越,适宜种植多种农作物,形成了粮食、水果、蔬菜三大支柱产业。柑橙、沙田柚、月柿、罗汉果、荔浦芋、马蹄、葡萄、优质稻、夏秋反季节蔬菜等被列为优势和特色农产品。
“八五”计划期间,桂林市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第一位,调整农村产业体系,引进外地资金和技术,推广应用农业科学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基础上,进行高起点、高标准、高科技、规模化、集约化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农作物复种指数,改造低产果园。
加大“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投入和政策扶持,持续不断的发展粮食、蔬菜、水果、糖蔗、罗汉果等商品生产基地,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的产业体系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格局。1995年与1990年相比,粮食总量由32.55万吨增加到36.75万吨,水稻单产由280千克提高到317千克,水果总量由15139吨增加到74136吨,蔬菜总量由6.73万吨增加到8.8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1706元,比自治区中等水准高260元,名列自治区第二位。
“九五”计划初期,粮食生产以建设“吨粮田”为中心,提高单产,粮食产业以改善农产品质量,发展名优品种,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水果产业立足“管好现有的,改造过时的,引进更新更好的”和“以优质为中心,以春夏熟为重点,引进外地良种与发掘当地特色良种同时并举”的调整方针,启动“万元果园”工程。蔬菜产业启动集约化、专业化、产业化生产的新一轮“菜篮子”工程。
“九五”计划期末,对粮经结构、品种结构、产品结构、产业体系进行大幅度的调整,调减粮食面积,发展高效益农作物。并突出抓好生态旅游观光农业、创汇农业、城郊农业、设施农业、山区农业。农业获得全面丰收。
2000年,粮食总量217.77万吨,名列广西第二位,人均占有量452千克,比自治区中等水准高100千克;油料8.14万吨,人均占有量17千克,比自治区中等水准高5千克;水果86.56万吨,名列自治区第一位,人均占有量180千克,比自治区中等水准高104千克。农民人均纯收入1939元,比自治区中等水准高74元,名列广西第五位,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五”计划期间,桂林农业向生态农业、信息农业、品牌农业迈进,农业结构调整内容向高科技含量、产业化经营、基地和规模化生产方向发展,农业执法务实到生产环节。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推出“优果工程”,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05年,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累计11.77万公顷,29个农产品获得国家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权;通过绿色食品认定面积累计3.33万公顷,26个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
粮食总量205.62万吨,人均占有量415千克,比自治区中等水准高106千克;油料作物总量10.16万吨,人均占有量21千克,比自治区中等水准高8千克;水果总量166.6万吨,人均占有量337千克,比自治区中等水准高220千克;蔬菜总量371.69万吨,种植业产值114亿元。
全市农业经济保持持续较快的发展,运行状态趋势良好,农民人均纯收入3003元,比自治区中等水准高508元,名列自治区第四位,部分农民步入小康生活水平。
水稻土是桂林市主要耕作土壤,占耕地面积77.9%。耕型红壤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谷地和台地,pH值在4.5至6.0之间。耕型黄壤主要分布于越城岭、都庞岭、海洋山和驾桥岭山脉之间。桂林市耕地高产土壤不多,中低产田占41.3%,25.9%的耕地有强石灰性反应,12.4%的稻田潜育化,50%的耕地缺钾磷,25%的耕地耕层浅薄。
水田4.79万公顷、旱地1.63万公顷;人均耕地0.06公顷。当年减少耕地面积416公顷,其中:退耕还林299公顷,退耕还牧10公顷,改鱼塘6公顷,改种果树67公顷,国家基建用地2公顷,乡镇集体建筑用地2公顷,农民建房占地5公顷,因灾废弃2公顷,撩荒14公顷,其他9公顷。
1994至1997年,每年改良中低产田2万公顷。1998年年末耕地面积28.14万公顷,其中水田20.34万公顷、旱地7.80万公顷;人均耕地0.07公顷。当年减少耕地面积2601.3公顷,其中:
国家基建用地246公顷,退耕还林还牧1269公顷,改鱼塘116公顷,改种果树553公顷,乡村集体基建用地73公顷,农民建房占地55公顷,因灾废弃及撩荒221公顷,其他63公顷,改良中低产田5.3万公顷。
2005年年末,耕地面积26.20万公顷,人均耕地0.066公顷。退耕还林还牧733公顷,改鱼塘52公顷,改种果树1173公顷,国家基建用地533公顷,乡镇集体建筑用地21公顷,农民建房占地42公顷,因灾废弃撩荒64公顷,其他17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