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测总队调研员晏向阳表示,虽然该公司不在高污染淘汰企业的目录里,但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污染工艺,环保部门依旧是建议该公司整体搬迁至工业开发区,在清洁生产的条件下作业。对此,汤德智表示,对于搬迁公司目前还没考虑,因为成本预计将达到20亿至30亿元,但公司正在研究用水性漆来代替喷漆工艺,目前正在做实验。此外,今后公司或将考虑将喷漆工艺外包给外地的工厂来做。
仍在厂区内大面积露天刷漆,再罚60万元!昨天,市环保局再次向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简称巴威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为60万元。今年5月,巴威公司因在厂区内大面积露天刷漆,致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排大气,接到环保部门30万元的罚单。时隔一个多月,巴威公司再次触犯法规,环保部门针对其同一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第二次处罚,罚金翻倍至60万元。这是《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本市环保部门开出的首张“二次违法加倍处罚”罚单。
市环境监察总队二科科长王延奎介绍,在上一张罚单开出后,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经常前往巴威公司进行全方位检查。5月30日,环境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原露天刷漆点堆放了大量的锅炉部件,有露天刷漆的迹象,再次提醒公司并告知后果。但是没有想到,就在6月3日,继公司上次被处罚后限期整改刚结束,巴威公司再一次在露天进行大面积的刷漆作业,被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我们一来,喷漆的师傅一下全走完了。”王延奎说。
巴威公司是“累犯”,因大面积露天刷漆,多次受到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的处罚,一直是环保重点监管对象。针对同样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监察总队先后于2012年、2013年两次对该公司做过行政处罚,分别处以4万元罚款,并要求其限期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今年5月,巴威公司收到了环保部门一张30万元的罚单,要求其在6月1日前整改完毕,但没过几天,巴威公司再次顶风作案,罚款的金额也从30万元加倍至60万元。
该公司环境与安全监察分部部长汤德智表示,公司对60万元的处罚认可并接受,对于再次违法他解释称,公司之前搭建的密闭喷漆房还处于试运营状态,因电路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暂时没办法使用,但公司又着急赶工一批部件,所以再次在露天进行喷漆作业。
位于石景山路36号的巴威公司,主要生产电站锅炉,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要对各种工件进行刷漆作业。据统计,该公司全年防锈漆使用量约为100吨,刷漆面积约50万平方米,刷漆工艺均在露天进行,无有效的保护措施,严重影响周围环境。
汤德智介绍,从去年开始,公司投入了1500多万元建设密闭喷漆房,解决露天大面积喷漆的问题。但由于工程进度比较缓慢,喷漆房至今还没有正式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新建的喷漆房是一个白蓝色的厂房,大概有三四百平方米,顶层有排风和过滤棉装置,并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喷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待喷漆房正式交付使用后,该公司和环保部门还将监测污染物的排放值是否能达标。
市环境监测总队调研员晏向阳表示,虽然该公司不在高污染淘汰企业的目录里,但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污染工艺,环保部门依旧是建议该公司整体搬迁至工业开发区,在清洁生产的条件下作业。对此,汤德智表示,对于搬迁公司目前还没考虑,因为成本预计将达到20亿至30亿元,但公司正在研究用水性漆来代替喷漆工艺,目前正在做实验。此外,今后公司或将考虑将喷漆工艺外包给外地的工厂来做。
晏向阳和记者说,水性漆不产生或少量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因为其本身的浓度就比较低,如果该公司更新了此工艺,可以大幅度减少污染。不过,史上最严的工业涂装标准今年年底即将出台,待新标准更新后,该公司的排放是否还能继续达标,现在还不好说,所以,将污染环节整体搬迁才是根本出路。
今年3月1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针对同一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采取“加倍处罚,上不封顶”的原则。5月,巴威公司因露天喷漆作业直排废气,被环保部门处以高限30万元的罚款,这是继大气条例实施后,本市开出的最高罚单。而昨天,巴威公司又因再次违规接到环保部门的罚单,处罚金额也加倍至60万元,这是大气条例实施以来,本市开出的首张“二次违法加倍处罚”罚单,也是本市大气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金额最高的一张罚单。
根据要求,巴威公司必须在8月1日前整改完毕。晏向阳表示,如果巴威公司不吸取这次的教训,继续违规作业,下一张罚单的金额将继续翻倍至120万元。同时,由于该公司屡教不改,多次违法,环保部门可优先考虑查封其污染的刷漆工艺。
据统计,今年1月至5月,全市环保部门共检查污染源单位2.6万余家次,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599份,立案处罚964起,处罚金额达2617.75万元。其中,大气环境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处罚659起,罚款金额达到1422.53万元,分别占立案处罚总数和处罚总金额的68.4%和54.3%。大气条例实施后,环保部门依据条例已经对308起大气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总计62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