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近来,信网()了解到,因出产的聚磷三铵肥料产品中总氮项目不合格,青岛宝丰肥业有限公司被青岛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处分,信网联系到该公司,公司担任这个的人说,问题的底子原因是因为拌和不充分所造成的,担任人称现已对该问题进行整改,罚款也已缴清。
依据济南市长清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奉告函,青岛宝丰肥业有限公司名称为聚磷三铵的产品,经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能有限公司查验总营养、总氮项目不合格,不符合GB/T21633-2008《掺混肥料》规范要求。青岛宝丰肥业有限公司涉嫌出产、出售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的肥料案。该案于2021年1月5日立案。
经查询,当事人出产、出售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的肥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则“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许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的,责令中止出产、出售,没收违法出产、出售的产品,并处违法出产、出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并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情节严重的,撤消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应给予处分。
鉴于该公司已改正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青岛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最总算2021年1月28日依法对其作出处分:处货值金额1.1倍罚款人民币3740元;没收违法来得到的人民币312元;罚没款算计人民币4052元。
信网联系到该公司,该公司担任这个的人说,问题的底子原因是因为拌和不充分所造成的,现在现已对该问题进行整改,罚款也已缴清。信网记者 杨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