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规范案件办理,强化震慑警示和示范引导作用,提升执法效能,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整理了一批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并对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在案件办理中的突出表现予以表扬。现将3起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情简介:2023年3月22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以下简称“尧都分局”)执法人员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发现,临汾市尧都区某新型建材厂二氧化硫数据近期长期处在较低值,执法人员立即赶赴该公司在线监测站房。经查,该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分析仪表上的二氧化硫数据与工控机、数采仪数据不一致,相差约55mg/m3。执法人员调取现场工控机烟气自动监控运行系统,软件的运作情况,并检查软件上运行数据库中的函数部分,发现运行数据库中二氧化硫函数公式出现“-55”的设定,导致二氧化硫测量值比上传至生态环境部门的数值小55mg/m3,造成生态环境部门监控中心接收的数据无法反映企业真实排放情况。
查处情况: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尧都分局对该企业拟处罚款53万元。鉴于该公司为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尧都分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目前,此案正在侦办中。
启示意义:自动在线监测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一部分,是用来客观反映企业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的有效手段,环境监视测定数据是环境监视测定工作的生命线,是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个别企业铤而走险,利用虚假数据掩饰超标排放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尧都分局坚持严的总基调,对弄虚作假行为一律严惩重罚,涉嫌犯罪的,一律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从而规范企业自动监测运行管理,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确保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正常稳定运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案情简介:2023年3月24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以下简称“翼城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翼城县某建材公司分析仪显示二氧化硫校准浓度与站房内标气浓度、运维人员校准使用标气浓度不一致,在线监测站房外安装有监控视频手动开关。调取站房监控视频发现,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站房监控视频多个时段缺失。3月26日,执法人员再次查阅监控视频发现,该公司员工黄某某于25日凌晨独自进入站房操作分析仪。经查,该公司员工擅自将二氧化硫校准浓度由265mg/m3设置为50mg/m3,人为控制站房外监控视频开关致使监控视频缺失。该公司涉嫌通过篡改自动监测分析仪参数,致使自动监测数据失真,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查处情况: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翼城分局对该企业拟处罚款38.5万元。鉴于该公司为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3月31日,翼城分局将案件移送至翼城县公安局依法处置。目前,此案正在侦办中。
启示意义:本案中执法人员通过站房监控视频发现可疑线索,迅速调查取证,通过调阅监控视频,实勘验、固定证据,查实企业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有力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案情简介:2022年11月20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晋城市某热电有限公司巴公供热站1号燃煤锅炉11月16日22时启炉,17日2时投煤,2号燃煤锅炉11月19日5时启炉。排放口配套的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11月16日17时10分开始有数据上传,当日22时20分数据上传中止,11月19日16时50分再次有数据上传(均为0),当日17时30分数据上传回到正常状态。经查,该公司16日22时20分至19日16时50分期间无数据上传至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平台为在线站房外置电源人为进行断电导致。
查处情况: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2023年2月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晋城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处罚款58.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和《行政主任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规定,2月14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启示意义:企业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莫铤而走险、心存侥幸。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数据可疑异常数据综合开展研判,第一时间开展现场调查、固定证据。在此案件办理过程中,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企业行政处罚的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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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广东金加通检测技术科技有限公司在对西南辖区内某公司进行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系统颗粒物比对监测时候,擅自将原定监测两个排放口的任务,缩减为一个。对那个并未进行监测的排放口数据,该公司把采样仪器放在车上空采获得数据报表,再依据同时段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在误差范围内伪造了烟速
1月10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规范》区域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于2024年2月8日。该规范规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审核依据、审核过程以及审核细则要求。适用于陕西省级生态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审核工作,其他可参照执行。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第一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本批案例涉及超标排放污染物、违反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弄虚作假、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领域,在基层部门联动、第三方辅助执法、非现场监管手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理念慢慢的变成为共识。考虑到环境承载力及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环境行政主任部门会将一些排污大户、重大风险源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督促其依照国家规定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履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但有些重点排污单位工作人员却未能自觉承担起在线监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测领域第二批):案例1:江西某公司通过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案例特点】该案件为通过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典型案例。【案情简介】2023年6月7日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帮
近年来,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常发多发,犯罪手段愈来愈新颖,方式愈加隐蔽,国家针对该领域的问题部署了两个专项,体现了加强行刑衔接协作、坚决打击污染自然环境犯罪的决心和态度。我省在办理该领域的案件过程中,公安、检察院、法院、生态环境四部门高效协同,着力破解案件办理中的难题、夯实证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第四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领域):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区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市积极落实专项行动要求,利用线上巡查
污染源自动监控是实施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基础。为持续保持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继续选取2起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希望各地继续加大对肆意干扰在线监控设备、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等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
2023年7月生态环境部监测司联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市19个区县35家企业自行监测情况做了帮扶检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持续发力,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在线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推动行刑衔接,查处了多起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案件,体现了对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零容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六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自动监测数据(2023-10-24),共四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自动监测数据公示,如下表所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环办执法〔2023〕8号),2023年上海市、区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深入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严查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东莞市行政区全辖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单台出力35蒸吨/小时(含)至65蒸吨/小时(含)的自备电厂锅炉应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生态环境部印发《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本指南细化了排放源分类分级体系,规定了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程序,明确了清单编制技术方法和全过程质量控制等内容。本指南适用于编制不同时空尺度的人为源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支撑减污降碳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批局重庆市区域标准,其中包含《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1546-2023。本文件规定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玻璃工业公司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
为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对环境造成污染类违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办理,明确“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且不需要赔偿”的情形,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对环境造成污染类违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认定细则》,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可以认定为“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可以不启动索赔程序。广
区域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发布河南省区域标准《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文件规定了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陶瓷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陶瓷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批重庆市地方标准,这中间还包括DB50/656-202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中规定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放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为:控制区(大气污染重点管控的区、县)10、35、100mg/m3,其它区(大气污染一般管控的区、县)10、50、150mg/m3。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区域标准《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文件规定了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化学肥料工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化学肥料工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的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第八批9起涉及监测报告弄虚作假、污染物超标排放、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到期未延续排放污染物、通过渗坑排放废水对环境造成污染、未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典型案例,
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目录(2024年本)》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技术、装备及产品,有利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其中,涉及环保行业的鼓励类有13大项,包括大
12月27日,河南省生态环境监视测定和安全中心2023年河南省大气综合观测网臭氧协同控制监测能力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河南新网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25万元。河南省生态环境监视测定和安全中心2023年河南省大气综合观测网臭氧协同控制监测能力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
河南省许昌市、平顶山市两个开发区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近日被作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从通报情况去看,相关企业违法违规问题性质恶劣,有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的,有落后生产设备淘汰不到位的,有非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有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责任不落实的,还有不少弄虚作假行为,可谓
12月28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自贡市富顺县兜山镇宝峰矸砖厂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案2023年7月18日,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富顺县兜山镇宝峰矸砖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砖厂隧道窑正在生产,
扬州市公布2023年大气典型案例第二十三批:案例一:邗江区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案情简介2023年10月8日,邗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邗江区高新区建华村处理信访时,发现扬州市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内两个喷漆房正在刮腻子作业,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开启,喷漆房未密闭(油帘未展开
自“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紧盯重点强震慑、问题导向抓整治,不断强化联合执法,积极地推进专项执法行动走深走实。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予以公布5起典型案例。一、牛某华涉嫌
近日,某地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对某木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此公司喷漆房正在进行喷漆作业,但喷漆废气吸收塔风机未运行。因此,属地生态环境局认定此公司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逃避监管,偷排大气污染物。最终,属地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万元。然而,这家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原料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和制剂类(HJ1305—2023)》,旨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本标准提出了原料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和制剂类制药工业废水、废气、固态废料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制革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304—2023)》,本标准提出了制革工业的废水、废气、固态废料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可作为制革工业公司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及制革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
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公布《电镀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306-2023),该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提出了电镀废水、废气、固态废料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可作为电镀企业、电镀生产设施和电镀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
2023年4月6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里水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主要是做手机壳塑料喷涂,其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手动喷涂工序,在密闭的空间中进行,但未依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自动喷涂和固化工序,在密闭的空间中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5个涉VOCs企业违法典型案例:案例一昇兴(沈阳)包装有限公司未依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案案情简介:2023年3月31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昇兴(沈阳)包装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依规定安装活性炭吸附装置,执法人员通过无人机航拍确认该企业车间房顶烘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针对“企业拆除大气和污水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还有必要进行审批”的问题予以回复。详情如下:主题:企业拆除大气和污水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还有必要进行审批?内容:由于《中华人民共和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均已删除了“擅自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相关法律
无锡生态环境公布惠山某机械制造公司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案,以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整。2023年5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惠山某机械制造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酸洗磷化生产线正在生产,脱脂槽、酸洗槽、磷化后水洗槽旁配套的三台吸风